Policy Interpreation

政策解读

对儿童及爱滋病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全球承诺

2017-11-21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通过携手儿童青少年,携手抗击艾滋病运动致力使儿童的生活发生根本的变化,并通过下列相关儿童宣言和承诺总结的‘四大优先’(4Ps)得到实施:
 
千年发展目标 (MDGs): 这些目标是致力推动减贫、教育、孕产妇保健、性别平等,及降低儿童死亡率、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等运动的发展。尤其是第4个目标:即呼吁,到2015的目标年,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少三分之二;和第6个目标:制止并开始扭转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蔓延。
 
联合国大会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特别会议(联大特别会议): 于2001年6月,联合国大会召开了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特别会议(联大特别会议),来自世界各国的元首们制订了一套对抗疫情的全面目标。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为防治艾滋病毒的蔓延和艾滋病的影响,建立国家战略和筹资。他们还同意以下所列时间限制的目标:到2005年,在艾滋病最为猖獗的国家中,使年龄在15-24岁青年中的感染率,降低25%;到2010年,将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率降低25%。并确保到2005年,在全球所有15-24岁的青年中,有90%的人了解保护自己免受艾滋病侵害的相关知识、教育、生活技能和服务,这一数字在2010年将升至95%。
 
联大儿童特别会议: 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于2002年5月确定了以下目标:
到2003年,确保各国政府均已制定了国家政策和战略,以加强社区的能力,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一个支持性的环境,并在2005年之前使这些政策得到实施。
到2003年,确保各国政府均已制定国家战略,以加强卫生保健系统,使艾滋病毒相关药品提供的影响因素得到解决,并执行各项政策;到2005年,使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基于家庭和社区的护理得到加强。
到2005年,使父母向子女传播艾滋病毒的比率减少20%,及到2010年减少50%。
 
联大特别会议五周年的政治宣言: 2006年5月31日至6月2日,各国领导聚集一堂,在联大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高级别会议(联大特别会议五周年(UNGASS+5))上,对执行2001年《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承诺宣言》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来自140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各国首脑参加了这次各国政府和民间社团的聚会,对全球应对艾滋病的进展进行了报告和审查。2006年6月,联合国大会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高级别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政治宣言,其中重申承诺执行2001年《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承诺宣言》,反映了为在2010年达到综合预防方案、治疗、护理和支持全面普及的目标,迫切需要扩大规模,并特别提到了儿童和妇女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所需的措施。
 
紧急情况下的核心承诺: 2003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通过修改其紧急情况下对儿童的核心承诺(CCCs),阐明了怎样做才能保护和帮助这些儿童和妇女。如掌握了最初的应对方案,在危机发生后的六至八个星期内,可将直接实施的极为重要的拯救生命的干预措施,与之后可增加的更广泛运动区分开来。“紧急情况下的核心承诺”就人道主义危机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儿童健康、营养、供水、卫生、保护、教育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预防权利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指导。为方案干事、应急规划人员、保护人员和所有涉及紧急情况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有用的指南。
 
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它汇集了全部人权——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1989年,世界各国领导共同承诺制定了一个针对儿童的特别公约,因为18岁以下的青少年常常需要成年人所不需的特别关爱和保护。各国领导们还希望全世界都认识到儿童也拥有人权。该《公约》在54项条款和两个《任择议定书》中规定了这些权利,详细叙述了世界各地的儿童都应拥有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充分发展权;免受有害影响、虐待和剥削权;及充分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权。《公约》的四项核心原则是不歧视;致力于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利;尊重儿童观点。《公约》中阐述的每项权利都是每个儿童的人性尊严与和谐发展所固有的。《公约》通过制定保健、教育及法律、公民及社会服务方面的标准来保护儿童权利。
 

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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